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座谈商事特邀调解员制度长效机制
发布时间:2009/6/3 14:04:00 阅读:1104
  2009年,北京市人大代表、北京民协会长王小兰在北京市人大十三届二次会议上,提出了“关于建立企业家商事特邀调解员制度长效机制”的提案,受到高度重视,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门召开了两次党组会议进行讨论、研究,并按照转批程序责成民二庭主办。6月2日,王小兰会长应邀与主办提案的民二庭庭长刘兰芳、司法行政处处长王宜生、代表、委员联络室主任程霞、法官闫辉等进行座谈。王会长首先介绍了企业家商事特邀调解员制度的起因与发展,并就该制度如何保持长效机制提出了建议。刘庭长对协会工作和调解员制度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,也为该制度的持续发展提供建议。随后,大家就制度创新、队伍建设、资金保障等问题进行了探讨。北京民协将展开进一步研究,并推动各项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