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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家商事特邀调解员年度交流会
发布时间:2010/1/22 8:50:00 阅读:794
  1月19日,在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》文件精神的指导下,“建立健全调解机制,共建和谐社会发展”-企业家商事特邀调解员年度交流会在海淀法院举行,海淀法院副院长石金平、副院长宋鱼水、北京民协会长王小兰、上地法庭庭长刘伟等领导出席,企业家商事特邀调解员张本正、戴焕忠、周明陶、姜鹏明等15位调解员参加座谈会。本次会议旨在为不断提升、深化推企业家商事特邀调解员工作,加强调解员之间以及调解员与司法部门之间的交流和沟通。
  王小兰会长在讲话中指出:希望在法院的指导下建立“中关村企业家商事调解中心”,面向社会提供调解服务,将原有企业家个体化的调解工作纳入组织机制。调解员们交流调解经验,共话长远发展,并与海淀法院领导共同探讨司法创新和今后的工作开展。最后,海淀法院副院长石金平作了总结讲话,感谢调解员在2009年为海淀法院争取了很大的荣誉,在“调解优先,调判结合,案结事了,息诉罢访”的方针指引下,我们开启了见证了奉献了一个开创性的司法制度建设的试点。做为一个有中国特色的、中关村特色的商事调解人,这是非常有创作性的,如果走出这条路,不仅企业成功,做人成功,而且在社会影响里也会成功。我们要给所有的商人做一个典范,做我们商人自己的调解员。